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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机器人产业发展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机器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机器人产业发展协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机器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浙机协〔2026〕7号


各市经信局、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6〕45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物联网、机器人、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等四个专业高级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25〕366号)及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全省机器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对象

(一)专业范围:机器人、自动化、机械工程、电气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等相关工程技术专业。

(二)申报对象:本省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机器人专业相关工程技术及产品开发工作,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在浙的部属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委托,也可以在我省申报。

申报人员资历计算时间截止为2026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机器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物联网、机器人、工业互联网和智能制造等四个专业高级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25〕366号)有关规定执行。未达到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但按照量化评价标准自评分达到75分以上人员,也可以“自评申报”方式申报机器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通过自评分申报的人员、以标志性成果申报的人员以及高技能人才申报人员申报的人员原则上需进行面试答辩。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需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网址:https://engineer.zjsjczx.org.cn/portal)登记,申报时核验近三年(2024-2026)学时证明。

三、申报程序

机器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实行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和中评委审核推荐等程序上报高评委办公室。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平台,网址:http://zcps.rlsbt.zj.gov.cn),在“2026年度浙江省机器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中进行申报,上传相关材料,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登录职称平台,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平台。

(三)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职称申报受理点、经信或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级有关单位按照分配的账号登录职称平台,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工作。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相关材料下载。评审专业范围、评审材料填报要求等请在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首页—评审计划(2026年度浙江省机器人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其他相关附件中查询下载。

(二)申报推荐时间。网上个人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8日,所在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10月8日,下级评委会推荐(或受理点)截止时间为11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审核(评审)要求

1.申报对象要真实准确填报申报材料。其中,公开发表的论文需上传国家新闻出版署期刊查询证明(https://www.nppa.gov.cn/bsfw/cyjghcpcx/qkan/index.html),以及中国知网(https://www.cnki.net)或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https://www.wanfangdata.com.cn)论文查询证明。

2.申报对象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核查基本条件、工作业绩、成果贡献等,按规定履行好推荐职责。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申报推荐。

3.各地、各相关中评委(受理点)要严肃评审纪律,严格按照评价标准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审查、推荐和评审。对存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

(四)其他要求。“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将定期归档至“浙江数字档案系统”。用人单位下载打印并存入申报人个人档案。职称申报过程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申报人上传涉密材料。

五、联系方式

浙江省机器人产业发展协会:潘静涵,0571-26255921。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文一西路1818-2号人工智能小镇2号楼2楼。


浙江省机器人产业发展协会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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