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局、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函〔2025〕70号)、《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信息技术、机电制造等两个专业高级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25〕20号)以及我省职称评审工作有关规定,现就2025年度全省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时间及范围
个人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9日,用人单位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各地市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机电制造专业申报评审条件按照《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信息技术、机电制造等两个专业高级职称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经信人事〔2025〕2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未达到规定的学历资历条件,但按照评价条件量化赋分标准自评分达到80分以上人员,也可申报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本评价条件量化赋分标准中涉及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论文论著等佐证材料均与申报专业相关联,并且为担任工程师职务后或近5年所取得。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相关条件和要求参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7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要求按照《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试行)》(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申报人员需在“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网址:https://jxjy.jxt.zj.gov.cn/iext/zgProject/index.jsp)登记,申报时核验近三年(2023-2025)学时证明。
三、申报程序
全省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采用网上申报,通过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和中评委审核推荐等程序上报高评委办公室。
(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通过全省统一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zcps.rlsbt.zj.gov.cn)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并对填报信息真实性作在线扫码签名承诺。(申报人员申报平台个人账号登录后,需先在系统上完善个人业绩档案。)
(二)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员业绩档案信息和职称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并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情况录入职称管理服务平台。
(三)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职称申报受理点、经信或人力社保部门或省级有关单位按照分配的账号登录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进行材料接收、审核和推荐。
四、申报及材料要求
(一)评审材料相关文件及表格请在职称管理服务平台首页-评审计划(2025年度浙江省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计划)-其他相关附件中自行下载或在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网站自行下载,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网址:http://www.zjmif.com/)。
(二)申报对象的现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时间计算到2025年12月31日,业绩等相关材料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三)机电制造专业申报人员对照评价条件量化赋分标准进行个人自评,所提供的评分依据必须真实,并提供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不予评分。
(四)各地、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严格按照评价条件和规定程序,组织开展审查、推荐,事业单位人员按照评聘结合要求(在“浙江省事业单位人事工资管理服务系统”中核定岗位)申报推荐,确保申报推荐质量。
(五)报送材料严格按照规定填报,具体要求详见联合会网站(www.zjmif.com)通知中相关要求。
(六)今年起,“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通过后将定期归档至“浙江数字档案系统”。用人单位通过法人账号登入该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并存入申报人个人档案。职称申报过程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申报人上传涉密材料。
五、法律责任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0〕47号)规定,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由人力社保部门或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和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六、联系方式
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联系人:黄建芳 管尔武 胡笑宇
联系电话:0571-87886870,0571-87217392,0571-87886871。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庙后王路125号1110室
浙江省机械工业联合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